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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监利县容城城区增设交通设施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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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监利县容城城区增设交通设施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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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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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监利县容城城区增设交通设施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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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项目编号: 2015050404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监利县容城城区增设交通设施工程已由监丰投文[2015]1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监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监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监利县容城城区增设交通设施工程; 2.2建设地点: 监利县容城城区; 2.3工程概况: 江城路与容城大道、玉沙大道及监利大道三处交叉路口因改造增设三套灯控设施和三套电子警察系统。 城区交通路、容城大道全线及红军路、宝合门路、建设大道部分道路施划标线。 荆南路与江城路灯控系统穿管维修; 2.4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工程质量目标: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6计划施工工期: 一标段60日历天。
二标段30日历天。
2.7建设规模: 约219万元; 2.8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 监利县城区增设交通设施与维修项目 招标控制价为: 1626503元 二标段: 监利县城区标志标线项目 招标控制价为: 57116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执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5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材料员、安全员各一人);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须是投标单位;须提供近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五大员必须具有上岗证; 3.6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证; 3.7近三年(2011年至2013年)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银行相关证明表明申请人财物状况良好; 3.8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来承担类似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9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来,无由于申请人过错的诉讼;近三年(2012年至2014)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记录(投标人应到监利县劳动保障监察局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原件);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近两年来无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仅对中标候选人查询,在发布中标通知书前,由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查询函到监利县检察院进行查询。 );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12本项目中标人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驻场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五大员资格证书交由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管直至工程完工,并对此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3.13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报名。
4.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在2015年5月23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供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为: 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二标段为: 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至如下账户,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户名: 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利支行 帐号: 42001627186053005327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至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银行进账单回执单装入投标文件投标函中。 投标人交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此项目名称(监利县容城城区增设交通设施工程)。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 30时至17: 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武汉市天时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利县天府大道(东)171号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出售不采取邮购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证件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并提供劳务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五大员资格(上岗)证; (5)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证; (6)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8日 9时30分,地点为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监利县交通局院内物流5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8日9时30分在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监利县交通局院内物流局5楼)公开开标。 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拟派的项目经理本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明标明投,随机抽取的方式。
8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监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招标代理: 武汉市天时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监利县容城镇地址: 监利县天府大道(东)171号5楼 邮编: 433300邮编: 433300 联系人: 严峰联系人: 段彩云 电话: 13508612168电话: 150271388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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