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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县龙岗经济开发区道路整修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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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县龙岗经济开发区道路整修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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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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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邢台县龙岗经济开发区道路整修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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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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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邢台县龙岗经济开发区道路整修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邢台县龙岗经济开发区道路整修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 HBAD-2015政-84(JL) 采购人名称: 邢台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 邢台市桥西区钢铁北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 胡正河0319-832868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桥西区南二环西路35号双维商务大厦10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范春奇18131927367 采购项目内容及规模: 挖除旧基层9560立方米,新铺筑水稳碎石85623平方米,沥青混凝土227403平方米,透层油227403平方米,热熔反光标线10896平方米。
采购用途: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建设地点: 邢台县龙岗经济开发区 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需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申请人报价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注: 潜在申请人须符合《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4日 上午: 8:30至12: 00;下午: 14:00至17:30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邢台市桥东区泉南大街紫晶官邸B座1003室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拟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申请人需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原件(以上证件有须核查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报名领取文件 谈判截止时间: 2015年5月19日上午9时30分 谈判时间: 2015年5月19日上午9时30分 谈判地点: 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联系人: 范春奇 联系方式: 18131927367 传真电话: 18131927367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18131927367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本网站、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备注: 根据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潜在报价人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或者自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认为质疑理由成立的,应当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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