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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泉州台商投资区张经13路南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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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泉州台商投资区张经13路南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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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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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 泉州台商投资区张经13路南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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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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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招 标 公 告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对泉州台商投资区张经13路南段(张青公路至滨海路)道路工程施工(泉台管经审[2012]26号、泉台管经审[2014]100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 泉台招字(2015)第32号 2.工程规模:
2.1项目概况: 泉州台商投资区张经13路南段(张青公路至滨海路)道路工程,全长约2.25km,道路红线宽度60米,城市主干路,张青公路至百东大道双向八车道,百东大道至滨海路双向六车道,建设项目有道路、桥涵、人行通道、雨水、污水、给水、电力管道、通信管道、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基、桥涵、市政管网、交通工程、路面工程等(不含给水、燃气管道)。 工程总投资约2.9亿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 本次招标项目的控制价为人民币137884651元。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泉州台商投资区内 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 泉州台商投资区张经13路南段(张青公路至滨海路)道路工程施工,主要包括: 路基、桥涵、市政管网、交通工程、路面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4.标段划分: 本工程为一个合同标段。
5.资金自筹资金。
6.质量标准: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工期要求: 工期暂定365个日历天,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主车道路面施工。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投标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注: 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符合“闽建[2013]5号”规定,泉州市外来建筑施工企业必须符合“泉建筑[2014]33号”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派出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不超过60周岁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 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要求如下: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应具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
5、拟派出本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若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予以否决: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7、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8、①投标保证金为捌拾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的17: 00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 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 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 号: 9070 3100 1001 0000 1166 31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标准格式: 泉台招字(2015)第32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同时于交标时另行提供投标保证金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张,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
②若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的规定执行。 采用年度保证金的,交标时另行提供《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一张。
三、本项目 支持 (支持或不支持)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拟投标人可于2015年 5 月 8 日8: 00(北京时间)至2015年 5 月 12 日17: 30(北京时间)前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四、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 五、投标人应于2015年 5 月 29 日9: 00(北京时间)前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上传,并应在上述时间前凭的“签到凭证”或用高清手机拍下“签到凭证的相片”到交易中心现场的自助电脑前自助签到,或提供“报名号”及密码供招标代理单位确认其有效。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前自助签到、或未能提供“报名号”和密码供招标代理单位确认其有效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委托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近十年),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主 持 获取招标文件 2015年 5 月 8 日8时00分至 2015年 5 月 12日17时30分止 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提交质疑书 2015年 5 月 13 日11时00分止 领取答疑纪要 2015年 5 月13日15时00分至 2015年 5月 14日17时30分止 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期) 2015年5月29日9时00分止 开标 2015年5月29日9时00分止 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玉埕华侨医院西侧德森木业二楼),联系电话: 0595-27558835。
注: 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质疑的答复等招投标信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在泉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招标人: 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邮编: 362122 邮编: 350002 查询电话: 0595-27393167 查询电话: 0591-28302280、38872248 E-mail: E-mail: 传真: 0595-27393166 传真: 0591-87500203 联系人: 郑玉山 联系人: 郭敏楚、郭亮 2015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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