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
宁夏银川市大新棚户区东侧路(银通路-北京路)及银川市友爱棚户区东侧规划路(银横路-银古路)道路工程招标通知 |
|
|
宁夏银川市大新棚户区东侧路(银通路-北京路)及银川市友爱棚户区东侧规划路(银横路-银古路)道路工程招标通知 |
|
标讯详细信息 |
|
公告名称: |
宁夏银川市大新棚户区东侧路(银通路-北京路)及银川市友爱棚户区东侧规划路(银横路-银古路)道路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宁夏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
|
详细内容: |
王海智 493次 {本项目施工及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项目已由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市政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本项目; 2.2建设地点: 银川市; 2.3招标规模: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本项目共四个标段:
一标段施工: 银川市大新棚户区东侧路(银通路-北京路)道路工程施工 二标段施工: 银川市友爱棚户区东侧规划路(银横路-银古路)道路工程施工 一标段监理: 银川市大新棚户区东侧路(银通路-北京路)道路工程监理 二标段监理: 银川市友爱棚户区东侧规划路(银横路-银古路)道路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一标段施工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级)资质;二标段施工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按照宁建发2014第225号文件规定,二标段施工一级企业不得参与);监理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级)资质,外省企业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5年4月30日上午9时至2015年5月7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报名( />4.2企业报名时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监理不提供),近两个月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监理不提供),外省企业必须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书。
5.审查方法 本次施工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银川市大新棚户区东侧路(银通路-北京路)道路工程施工,当每标段通过详细审查的施工投标人高于9家时,选9家入围。 当通过详细审查的投标人不足9家时,全部入围,全部入围的不再进行定性评估排序。 银川市友爱棚户区东侧规划路(银横路-银古路)道路工程施工,当每标段通过详细审查的施工投标人高于5家时,选5家入围。 当通过详细审查的投标人不足5家时,全部入围,全部入围的不再进行定性评估排序。
监理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通过详细审查的监理投标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14日 9 时00分(招标人自当日上午8时30分开始接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为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民大厅C座7楼,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万方招标网、本网站、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招标人: 银川市市政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媛 电话: 0951-6012435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银川市市政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书丽 电话: 0951-6012435 代理单位: 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房产大厦九层 联系人: 刘宇翔 电话: 0951-8507082 18295699935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联系电话: 0951-5556021 2015年 4月30日 全天接受报名 " type="hidden" name="HF1" id="HF1" value="2015/5/7 17:00:00" /> 您是第61213位来访者 版 权 所 有: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东侧银川市民大厅 技 术 支 持: 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995201668 0951-7805195 |
|
|
推荐企业 诚信企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