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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5年长宁区桥梁检查、检测服务项目的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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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5年长宁区桥梁检查、检测服务项目的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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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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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上海市2015年长宁区桥梁检查、检测服务项目的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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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5年长宁区桥梁检查、检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具有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工程试验检测资质;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015年长宁区桥梁检查、检测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 SHXM-00-20150502-1132(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 上审招投标2015-034) 3、预算编号: 06-15-9950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按照相关规范及市管处行业要求制定双方认可的技术方案,对长宁区区域内的桥梁进行检查,提供详细检查报告,并将检查结果输入SIMS及BMS 5、交付日期: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6、交付地点: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05-07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05-27,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 />①营业执照原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③资质证书原件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投标单位在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应于2015年5月14日(周四)9:30-15:00至上海市愚园路1203弄45号二楼接受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可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完成报名手续(500元/份,售后不退),同时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浏览电子版招标文件。 现场审核需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授权委托书原件不退还)。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 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 2015-05-28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 2015-05-28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 上海市愚园路1203弄45号二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 上海市愚园路1203弄45号二楼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供应商应当委派本单位授权代表(需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核实)当面将纸质投标文件提交至代理人员。 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要求能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系统)参加开标。
六、其他事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长宁区市政工程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延安西路2787号 地 址:
愚园路1203弄45号 邮 编:
201103 邮 编:
200050 联系人:
沈秋雯 联系人:
黄晖 电 话:
62787045 电 话:
62103825 传 真:
62787045 传 真:
62136734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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