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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5年区管城市道路大修工程第二标段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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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5年区管城市道路大修工程第二标段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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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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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北京市2015年区管城市道路大修工程第二标段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北京市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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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1、项目名称: 2015年区管城市道路大修工程(监理)第二标段 2、项目编号: ZRDX-BJGP-201504011 3、采购人名称: 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 4、采购人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大街2号 5、采购人联系方式: 010-67179318 6、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北京中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交通枢纽四层三区 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87150241转8707 9、采购内容: 2015年区管城市道路大修工程(监理),第二标段为幸福大街等4条道路,道路长度3.9公里,涉及步道、沥青路面面积共约6.4万平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建安费: 第二标段人民币壹仟伍佰柒拾伍万元整(暂估)(暂估RMB1575万元); 监理项目预算: 第二标段人民币肆拾叁万玖仟元整(RMB43.9万元) 10、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4)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5)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11、查阅、购买招标文件均须由法人授权代表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另需携带原件交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查阅及购买事宜,原件现场审查后即予归还):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复印件; (6)投标人提供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1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26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
1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交通枢纽四层三区417A室; 路线: 地铁五号线、十号线、亦庄线宋家庄站F出口北行50米。
14.每套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可根据情况选择购买文件。
15.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5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6.开标时间: 2015年5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7.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18.评分方法: 综合评分法 19.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20.联系方式: 010-87150241-8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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