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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5年静安区城市道路防汛防台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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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5年静安区城市道路防汛防台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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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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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上海市2015年静安区城市道路防汛防台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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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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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公告标题:
2015年静安区城市道路防汛防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开始时间:
2015-05-07 00:00:00 截止时间:
2015-05-14 00:00:00 开标时间:
2015-05-25 14:00:00 采购目录:
其他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
2015-C065 代理机构名称:
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名称:
上海市静安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局 撰写人:
郭大为 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静安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局的委托就2015年静安区城市道路防汛防台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 项目编号: 2015-C065 二、 项目名称: 2015年静安区城市道路防汛防台服务项目 三、 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 本区城市道路防汛防台服务。
2、项目设施量: 量放水人员60名以上,1180工日*次,防汛车辆92台班。 防汛冲水车2台班,防汛车辆维德曼1台班。
3、项目地址范围: 本区所辖市政道路及小市政道路。
4、服务期限: 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 5、预算金额: 60万元。
具体招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
4、上海市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市场准入条件A类承诺书。
5、上海市市政公路养护维修企业安全诚信手册。
6、必须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
1、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在相关网址中下载或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
4、上海市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市场准入条件A类承诺书。
5、上海市市政公路养护维修企业安全诚信手册。 ; 6、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 7、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其他说明:
1、资格初审通过后领取磋商文件。
2、必须以书面形式当场递交,恕不接受其他方式。
3、以上报名文件需提供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澄清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15年5月7日起至2015年5月13日(上午9: 00~11: 00和下午13: 30~15: 30) 报名地点: 西康路658弄5号2楼 2、对磋商文件提出澄清要求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截止时间: 2015年5月14日下午15: 30时 递交地点: 西康路658弄5号2楼 七、磋商截止时间及协商时间 1、磋商截止时间:
2015年5月25日下午14: 00时(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 2015年5月25日下午14: 00时(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西康路658弄5号4楼 八、招标方: 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西康路658弄5号二楼 接待人: 郭大为 杨艳 联系电话: 62551258 62551635 传 真: 6255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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