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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主岭市光明南段道路改建工程项目监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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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主岭市光明南段道路改建工程项目监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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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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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吉林省公主岭市光明南段道路改建工程项目监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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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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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 JLJHGS-ZBDL20150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公主岭市光明南段道路改建工程项目监理已由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公发改审批字[2013]2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主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公主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和内容: 道路全长1600米,宽42米,路灯80级杆,排水主干线3200米;招标范围为: 施工阶段监理;监理内容: 执行相关监理规范及标准;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资金政府投资,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公主岭市南环城街至南外环 ; 2.3 工期: 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 2.4 监理服务质量标准: 要求符合 国家及相关行业的监理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甲级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_/。
3.4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 (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文件、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5 月 6 日至 2015年5 月 10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公主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厅(公主岭市东六马路北八门) 持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85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5 月26日上午 9 时 40 分 ,地点为公主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厅(公主岭市东六马路北八门)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壹万柒仟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公主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公主岭市解放路1015号 联系人: 崔刚 电话: 13844469855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南湖大路2030号 联系人: 路先生 邮编: 130000 电话: 0434-679787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公主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5年 5 月 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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